《法律與秩序:特殊受害》,于1999年開始播出,是首播于1990年的美國電視史上播映時間最長犯罪劇集《法律與秩序》的三部姐妹劇之一。其它兩部分別是2001年開播的《法律與秩序:犯罪傾向》(Law & Order: Criminal Intent),和2005年《法律與秩序:陪審團》(Law and Order: Trial By Jury) 。
被殘忍殺害的年輕女子、被虐的嬰兒、被近親性侵害的女童、家暴陰影下手足無措的婦女、失調扭曲的家庭關系、很想用心,但每每力有未迨的父母、杵在社會家庭人際邊緣、人性的灰色地帶。SVU每回總是觸動那塊讓人無從防備的柔軟地帶。
可愛的孩童、無辜的弱勢個體(受性侵害者、同性戀、精神病患),每個人都多少有些經(jīng)驗感觸的親子與家庭關系。不見得要多復雜的劇情----忙于工作單親母親劇烈搖晃死自己的一歲多幼女、幼小無辜的女孩在母親一時的暴怒下被輾壓擊碎。一方面可以多了解那種拉扯,在工作親子關系中的心力交瘁;可愛時像天使,哭鬧起來卻像惡魔一樣讓人抓狂的孩子。要怎么控訴那為了舍不得孩子繼續(xù)受到病痛折磨,而毅然決定停止呼吸器的母親?所以就算這是再濫情的一種扮演與操控,每每還是讓觀眾的心揪成一團…而潰不成軍…